描述
通用資料
Mi-171E直升機是世界著名的Mi-8直升機的改進版。 生產了超過1.2萬架Mi-8/Mi-17/Mi-171直升機,其中約4000架是出口的。 目前,Mi-8/Mi-17直升機在全球80多個國家運營。 這些直升機的總飛行時間超過3500萬小時。
直升機的設計、使用的材料、文件、製造技術和特性確保了直升機的安全執行。 這架直升機在所有氣候條件下執行:在陸地、海上、任何微氣候區,包括海洋、熱帶和寒冷氣候,受到海霧和海水的影響。
直升機可以在零下50攝氏度到外50攝氏度的室外溫度下執行,相對溼度高達100%。
Mi-171E的主要用途
Mi-171E旨在解決廣泛的任務。 當安裝適當的裝置時,直升機可用於執行以下基本操作:
- 乘客運輸;
- 在貨物內部運輸重達4000公斤的貨物
- 隔室/外部吊索上;
- 搜救行動;
- 用衛生擔架和救護車疏散多達12人
- 建築安裝工程;
- 巡邏;
- 消防。
維護和使用壽命
米-171E直升機的維護是根據機身的飛行小時數進行的,在及時高品質地執行指定程式的情况下,確保直升機達到所需的可用性和飛行準備水准。
維護計畫(MS)是定義維護對象(系統、子系統和對象)、執行程式的清單和頻率的主要操作檔案。
維護計畫規定了以下類型的直升機維護:
- 線路;
- 期刊;
- 特殊;
- 在存放直升機時;
- 季節性的。
線路服務
線性維護在直升機停機比特進行,確保直升機按預期用途使用,包括:
- 初步(輔助)操作;
- 對科技狀況進行目視檢查、維護和監測;
- 出發和停車。
定期維護(定期維護操作)
定期維護在數小時內或最後一次大修後分配給機身的TSN,包括每(50±10)小時直升機飛行時間後進行的基本F-1形式的操作和輔助工作F=2、3、4和5。
執行這些工作的需要分別由直升機每100、300、500、1000飛行小時的運行時間决定,而不管之前定期維護的容差如何。
為所有定期維護工作建立了±10小時飛行時間的統一標準。 進行階段性維護時,允許將飛行小時新增到±20小時,維護間隔為100小時或更長時間。
對於發動機、裝置和儀器,維護是根據機身的飛行小時分配的。 如果由於使用壽命到期或提前更換發動機或其他部件,必須以機身飛行小時和輔助工作所需的形式進行維護:
- 與發動機或其部件的更換直接相關;
- 與機身結構部件和電源系統部件的檢查有關,只有在拆除發動機或其部件的情况下才能進入。
發動機和其他部件的後續維護是根據與機身運行時間相對應的維護錶進行的。
為確保直升機在各種氣候條件下、密集運行條件下、執行特殊任務時以及飛行之間的長時間休息期間無故障運行,運營商航空技術服務的高級官員有權下令進行額外工作。 或額外的定期維護形式。
特殊維護(計畫外維護)
特殊維護包括直升機暴露於异常操作條件造成的負載後的工作,例如:
- 硬著陸;
- 在湍流中飛行;
- 在暴風雨條件下飛行(雷擊);
- 結冰條件下的飛行;
- 暴露於冰雹或其他風暴條件下;
- 飛行中超過飛行限制。
倉儲服務
在班機臨時休息期間執行,包括以下程式:
- 準備直升機存放;
- 每(30±5)天,3個月±10天,(6±1)個月維護直升機;
- 儲存後為飛行準備直升機。
季節性服務
季節性維護是通過為直升機的秋冬和春夏運行做好準備來進行的。
維護手册中要求的所有操作都是按照直升機維護手册中包含的任務卡和部件操作手册中的維護程式和存儲手册進行的。